沧源:通报脱贫攻坚工作滞后的9名单位责任人

发布时间:2017-04-28 07:45:32   来源:临沧市纪委

近日,沧源县纪委对脱贫攻坚工作滞后问题的9个单位负责人进行通报。

通报指出,个别党员领导干部作风不实、履职不到位,未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和阶段安排完成工作任务,暴露出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力度不够,组织协调能力不强,服务基层意识淡漠,工作措施不细致的问题。

通报要求,要坚决贯彻落实好脱贫攻坚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,切实把思想统一到2018年全县脱贫摘帽这个大局上来,强化责任意识,提升执行力,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的党员干部要把责任压紧落细,敢于担当、用心干事,以“等不起”的紧迫感、“慢不得”的危机感、“坐不住”的责任感、“干不好”的羞耻感做好脱贫攻各项工作。要突出脱贫攻坚这个主战场、基层干部这个重点人群、资金管理和使用这个重点问题,做到人人头上有目标,人人肩上有压力,使广大党员干部在岗、在位、在状态,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。

通报强调,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创新工作方法,强化监督执纪问责,进一步运用好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作风漂浮、弄虚作假、履职不力,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的,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、点名道姓通报一起,以严肃问责倒逼脱贫攻坚责任落实。

沧源县纪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:“针对脱贫攻坚中搞形式主义、弄虚作假、数字脱贫、失职渎职等现象,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,重点查处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,不作为、假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等突出问题。”(易力)